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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


基本概况甘洛县隶属于凉山彝族自治州,素有凉山北大门之称,位于四川西南部,攀西地区和凉山彝族自治州东北部,东与峨边县、金口河区接壤;南与美姑、越西两县相连;西与石棉县交界,北临大渡河与汉源县相望。县内最高海拔4288米,最低海拔575米,县城海拔1070米。县城年均气温16.32℃,年均降雨量830毫米。县人民政府设在新市坝镇,建成城区面积1.5平方公里,城镇人口16385人。全县辖7镇21个乡,225个村,837个村民小组。全县幅员面积2153.8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1万亩。全县总人口176014人,其中农业人口159629人,非农业人口16385人。县境内居住着彝、汉、藏、苗等14种少数民族共计11833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7.1%,组成了民族大家庭,其中彝族占总人口的65.3%以上,是一个以彝族为主体的民族聚居县。自然地理甘洛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北部,素有凉山“北大门”之称。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2度27分38秒-103度01分45秒、北纬28度38分24秒-29度18分32秒之间,东以马鞍山为界,与峨边县、金口河区交界;南与美姑县、越西县接壤;西与石棉县毗邻;北临大渡河与汉源县相望。甘洛地处四川盆地西缘向青藏高原地势过渡的高山峡谷地带,由于受横断山脉的褶皱、隆起与断裂,加上河流的急剧切割作用,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显现出典型的高山峡谷地貌特征,境内最高海拔4288米,最低570米,相对高差3738米。气候条件优越。甘洛属中亚热带气候,垂直变化明显,冬春干旱,夏秋多雨,光照充足,降雨集中,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2℃,年平均日照1661小时,年平均降水量880毫米,全年无霜期326天,立体农业特点突出,适宜于各种农作物生长,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县境内有7条主要河流,均系长江流域大渡河水系,流域面积1180.35平方公里,水能理论蕴藏量达95万千瓦,可供开发43万千瓦,河川径流量16.93亿立方米。土地资源丰富。全县有农耕地19万亩,林业用地195万亩(其中:森林面积90万亩),牧业用地65万亩。境内还生长着具有很大药用价值的天麻、党参、虫草、贝母等名贵药材和大熊猫、小熊猫、野牛、岩羊、獐子、雉鸡等珍稀动物。矿产资源富集。矿种多、分布广,已探明储量的矿种有铅、锌、铜、铝、铁、磷镁矿、荧石、磷块岩、煤、耐火粘土、石灰石、白云石、水晶石等15种,其中铅锌矿储量十分丰富。